1 管理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的制定、實施和改進,實現既定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制定本程序。
2 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有限公司。
3 職責權限
3.1公司管理者代表負責對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進行評審、決策,并報最高管理者批準后實施。
3.2安保部是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及管理方案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公司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負責對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及管理方案的實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3.3職能部門負責對公司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提供必要的資源。
4 工作程序
4.1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應考慮:
a)法律、法規及當地政府的有關要求;
b)上級部門下達的指標;
c)公司職業健康安全承諾、方針和戰略目標以及對以前年度目標、指標完成情況的分析;
d)重大危害因素和風險,重要環境因素和影響,新增項目,資源、運行和經營要求以及相關方的觀點;
e)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應是可測量的。
4.2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的制定和審批
4.2.1公司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指標經公司管理者代表評審后,報公司最高管理者批準,以年度工作要點的形式下發實施;
4.2.2批準后的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職業健康安全指標由公司最高管理者與職能部門負責人以簽署《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的形式進行分解、落實。
4.2.3公司管理者代表負責制訂本單位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及實施,管理方案的內容應包括明確的目標和指標、具體可行的技術措施、完成時間和進度、投入的資源,以及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等;管理方案可以為多種形式,包括方案列表或計劃、安全環保隱患治理方案等,以及針對具體項目的作業計劃書;
4.2.4安保部組織職能部門結合公司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制定管理方案,職能部門參與本部門相關的公司級管理方案的制訂并履行相應的審核職責。
4.3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的考核
4.3.1安保部每季度組織對職能部門承擔的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進行檢查和考核,必要時進行適當的調整和完善,每年年底對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果提交管理評審。
4.3.2 安保部將職業健康安全年度目標、指標納入公司年度總體目標計劃,根據考核情況,依據公司《績效測量和控制管理程序》對職能部門進行績效評估。
4.4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的評審公司利用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對目標、指標、管理方案進行評審,以確保其適宜性、有效性、充分性。
4.5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的變更
4.5.1在下列情況下,對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進行變更
a) 當不符合公司的經營管理實際、風險性質和環境影響程度時;
b)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發生重大變化時;
c) 公司生產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時;
d) 上級部門的要求發生重大變化時。
4.5.2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變更時應考慮是否產生新的危害和環境因素,必要時應重新評價和變更控制措施。更改后的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在發布前應進行評審和審批。